广东省将“互联网+节能环保”作为重点

发布时间:2010/9/27 18:15:42

广东省日前印发《广东省“互联网+”行动计划(2015-2020年)》(下称《行动计划》),明确“互联网+节能环保”是重点行动之一,其目标是到2017年底前,全省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4年下降9%,环保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控覆盖率达95%。到2020年底前,全省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4年下降16%,环保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控覆盖率达97%。
  为推动《行动计划》实施,广东省环保厅近日在广州举办“互联网+环保”《环境》沙龙,探讨如何利用大数据、云计算等手段,探索推进“互联网+环保”,提高广东省环境精准管理和精准治污水平。
  完善监测网络强化数据应用
  《行动计划》指出,要完善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,加快大气环境监测预警、水环境质量监测、生态环境监测等网络建设;对大气、河流、湖泊、工业区、机动车辆等重点污染源建立监测点,加强对污染排放实时监控和管理。加快省市县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联网建设。
  “在环境监管上对偷排偷放、治理设施闲置等行为取证难,使违规排污企业存在侥幸心理”。参加沙龙的环境科技代表朱斌认为,“互联网+环保”模式就是用数据和事实说话,企业难以抵赖,有力震慑违规排放行为。
  朱斌提出了“猫头鹰”+“犀牛鸟”式的“互联网+环保”模式:“猫头鹰”指的是对30%的违规排污企业进行废水排放智能监管;“犀牛鸟”则是70%守法排污企业的“环保顾问”。“从拥有数据到辅助决策,挖掘数据模型的价值。随着数据的积累,分析结果越来越精确快速。利用技术手段,创新排污监管的工作模式。从以往监管被动、依靠人力与经验转变成主动高效监管模式。”
  通过数据分析,监管负责人、监测数据分析人员、现场监察人员都能有理有据、科学监管。“互联网+环保”的未来走向是,监管负责人可以了解监管区域的产业结构、总体排污量、排污达标情况,为以后指明优化与改进的方向;监测数据分析人员可以准确、快速、自动识别重点可疑的违规污染源企业,进一步挖掘之后分析出其存在的具体排污违规行为及依据,大幅度提高检查效率;现场监察人员依据分析监管,有针对性地进行现场核查。
  政府社会组织公众三方合作
  《行动计划》明确,未来广东将以发展网络化、智能化、服务化、协同化的“互联网+”产业新业态为抓手,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社会治理水平。
  “‘互联网+环保’并不是政府的独角戏,而需要环境管理部门、环保企业组织、公众三方共同完成,进而实现可持续发展。”广东省环境信息中心副主任黎嘉明认为,环境管理部门要进行内部协作,做好环境监管、监控,并负责建立企业服务平台,公开环境信息;公众可以通过环境管理部门了解到附近的环境质量和企业排放情况,并且可以接收到环境预警信息,发现环境污染问题可以通过微信举报;环保企业组织建立起企业协会平台和推广联盟,对公众宣传环保理念、推广环保产品、发布分析数据、回收废物。
  “目前数据质量、网络安全、数据开放尺度和公众参与指导等是‘互联网+环保’面临的重大挑战”。黎嘉明认为,在“互联网+环保”下,应当大力提倡共享经济、共享环保,为供需双方搭建平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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