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18/7/24 11:45:54
7月19日,北京市财政局、北京市经信委和北京市科委联合发布了“关于调整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财政补贴政策”的通知,通知中之处,对于新能源汽车按照中央与地方1:0.5比例进行补助。其中新能源环卫车、新能源公交车、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购买的新能源汽车,不享受北京市财政补贴。
政策原文如下:
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1582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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